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跟随母亲进行生活,但是倘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则可能需要另行考虑:首先是母方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之共同生活;其次是母方虽然具有
抚养子女的经济条件,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责任,而此时父方提出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最后是父母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决定让子女跟随父方生活。针对孩子年龄为一周零三个月的情况,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法院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母亲。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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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的优越条件。此外,我们也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详尽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