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通信自由无疑属于
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具体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邮件、信函等通信媒介,具有严重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的性质,且情节恶劣者,将处于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然而,衡量是否构成此种
犯罪行为,其关键要素在于
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
情节严重”的标准。例如,多次、大规模地隐匿、毁弃、开拆他人信件等行为。倘若您不幸遭受了通信自由权受到侵犯的状况,请务必高度重视并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如被拆开的信件实物、相关目击
证人的证词等等,并尽快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
报案,以便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作为通信服务提供商,他们同样肩负着保障用户通信自由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