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
追诉时效,需根据具体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况和相应
刑事责任的裁定来判定。一般来说,若环境污染行为涉嫌构成
犯罪,且法定最高刑期未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话,其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十年;倘若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情况,追诉时效则设定为二十年。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此外,如果在
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追诉期限将会自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