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时,有关
经济补偿金支付期限的规定并无明文颁布的固定期限,这往往要视乎
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进展情况而定。概括地说,通常会在所制定并获得法院批准的
破产财产分配计划出台之后,尽快予以支付。关于破产经济补偿金的具体算法为,依据您在该企业的聘用期,每满一年即按照一个月的
工资标准向您支付。若您的聘用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其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若您的聘用期未达六个月,则仅需向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此处所提及的“
月工资”,特指您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若您的实际工资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您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执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总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