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为赌博场所提供了场地,尽管未曾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也有可能被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
共同犯罪分子。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这类行为将同样受到应有的
刑事法律制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未曾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这一情节,在
判刑时可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作为减轻
刑罚的考量因素之一。然而,这一情节并不能成为避免接受惩处的理由。倘若您身陷此类状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早
投案自首至公安机关,并诚恳地陈述自身的
违法行为,以期获得轻判或者
减刑的机会。同时,您应当主动配合
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这将会对最终处理结果产生积极影响。然而,具体的
定罪量刑仍需要全面考虑事例的各类情节与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