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通过申请支付令以确保对
债务的追索,则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要求。首要的一点便是,
当事人与
债务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法律特征必须要清楚明晰,且具备合法性,例如,存在着具有约束力的合同书或是借据等有力
证据,并且该笔债务必须已经到了应当偿还的期限。另外,当事人同债务人之间不得存有任何其他性质的
债务纠纷。具体的申请程序可以如下展开:首先,申请人将其书面申请
递交至具有相关权限的基层人
民法院,在此项申请中详细阐释请求实现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票据的金额、依据以及事实资料及证据。法院予以接受并正式审理之后,会在 15 个自然日之内裁定是否发出支付令。若法院作出确认,
债权人应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执行债务或者书面提出反对意见。对于成立的反对意见,支付令将视为无效;但是如果反对意见不能成立,那么法院有权强行实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如果债务人能够提出具有效力的反对意见,那么申请支付令的效果可能无法达到直接提
起诉讼所能达到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