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协助
网络犯罪活动的上游团伙所应受到的
法律制裁,需要我们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的思考和权衡。通常情况下,这类行为可能构成以协助网络
犯罪活动为主体的
罪名。如果该团伙成员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违法活动,却仍然为其
犯罪行动提供银行卡等必要的支持性工具,并且这个行为的非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足以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的程度,那么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在具体的
量刑过程中,法院将会充分考虑到该团伙提供银行卡的数量、涉及的犯罪金额、给社会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的情节。此外,如果该团伙是以团伙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的,那么还需要进一步区分出
主犯与
从犯,主犯通常会承担更为严厉的
刑事责任,而从犯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