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企业的解散决定之时,员工们的薪酬福利待遇应当严格按照彼此间签署的雇佣合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支付。首先,在宣告解散的公告正式宣告之后,公司理当立即着手为所有在职员工完成薪资的结算事宜。而在计算员工的薪资时,其截止日期应以解散决定正式生效的那一天为准。其次,若发现公司存在任何
拖欠员工薪资的行为,那么员工们便有权利向公司提出支付所
欠薪资以及相应的
经济赔偿的请求。关于经济赔偿的具体标准,一般来说是根据员工在该公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员工,公司需要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最后,倘若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员工的薪资,那么员工们可以选择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