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宣告解散之时,理所当然地需要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段内妥善解决所有员工的薪资问题。然而,关于薪资的发放日期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为“当天”。根据我国现行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与
劳动者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一次性全额支付其应得的工资报酬。然而,由于企业解散涉及到诸多复杂的事项,如工资核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等等,因此可能会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能够在宣布解散当日即刻发放
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样的做法通常是可以得到认可的。但是,如果因为合理的财务流程或者核算工作的原因而无法做到当天发放,只要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完成支付,并且向员工充分解释相关情况,就不会被视为
违法行为。然而,这个合理的期限不能过长,以免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