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进行解散运营规划之时,理应根据法律规定,向每位员工公平合理地支付相应的薪酬福利以及其他
经济补偿金。首要步骤为结算至解散当日为止,应获得的
工资报酬。对于
经济补偿部分,则需依员工在该企业服务的工作年限,向每名员工按照截止到解散当月往前推算足年之数,支付相应月数的薪酬作为补偿,无法整年的月份,也将视情况处理,予以折中计算。在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情况下,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此外,所谓
月工资应追溯至员工劳工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向前推算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所有薪资的平均值。值得注意的是,若遭遇公司未能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支付工资与经济补偿,员工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程序,如提起劳动
仲裁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公司有责任在
解散清算的各个环节中,优先确保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