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教唆他人使用、摄入毒品或注入毒品格林者,将会被视为
教唆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
处罚。对于此类
教唆罪犯,其在
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及程度将直接影响判决结果。如果被判定为教唆罪犯,他们的
量刑将参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和影响来确定。例如,在
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主要作用者会被视为
主犯,而起次要作用者则会被视为
从犯。通常情况下,主犯将面临更严厉的
法律制裁,从犯则可能获得适当的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
量刑标准需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如所教唆的对象、次数、方式以及事件后果等。情节轻微的,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并处相应
罚金;若
情节严重,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罚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