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制体系中,男性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发生外遇行为并不必然引发直接而迅速的审判结果。首当其冲的是,该类不当行为可以被视为评估夫妻情感是否已然破裂的要素之一。若其中一方发起
离婚诉讼,法院将以全面、周密的方式审查外遇情节的严重与否以及对家庭造成的潜在影响等诸多因素。在
财产分割层面,总体遵循平等分配的大原则,然而,倘若有确凿
证据显示外遇方负有重大过失,那么无过错方便有可能获得适当的份额增加。就
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而言,外遇行为本身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所在,法院主要是从孩子的利益优先考虑的立场出发,审慎考虑双方的
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项要素。综上所述,针对男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外遇行为的审判,必须结合每起事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且深入的评定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