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的答案取决于您与商铺租赁者之间签署的合约条款。假如在这份合约中对商铺的营业时间有着明确规定,并且该商铺因为关门停业长达两天之久而违背了这些条款,那么从理论上讲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违约。然而,倘若合约中并无关于此类事项的详细规定,仅仅是因为店铺关闭两天,那么一般来说很难直接将其判定为
违约行为。另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店铺关闭的具体原因,例如由于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部门采取的
强制措施等等)所引起的,此时一般不会被视为违约事件。最重要的是,即使合约中并未明文规定这类情况下的责任归属,但是当店铺关闭两天时间内对租赁者造成了事实上的
经济损失时,租赁者仍然可能会辩称您存在违约行为,并向您主张
赔偿相关损失。因此,要想准确地判断是否构成违约,必须结合合约中的具体规定、店铺关闭的真实原因以及由此产生的实际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