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废品收购站分明知晓货物乃是非法获取而来却仍然选择收购及销售者,这可能引发他们触犯掩饰、隐瞒
犯罪所得以及犯罪所得收益的
刑事犯罪。评估这类行为的
定罪量刑通常需要参考涉及事例中的数额、犯罪性质以及相关人员是否选择
主动投案、主动提供线索等特殊情况。通常而言,行为轻微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再并处或单独罚款;若情况恶劣,则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相应
罚金。在此基础上,倘若废品收购站的管理层能够积极投入到审判程序中,承认
违法行为并偿还
赃款和罚金,那么在
量刑上就有可能得到从宽处理的机会。此外,若该收购站在事前确实不知晓所收购货物来源,经过调查核实后,也可以不被视为
犯罪行为。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所有的
证据和事例具体情况,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