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醉酒驾车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情况下,
行为人将可能同时触犯
危险驾驶罪以及交通
肇事罪。根据《
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前者的成立需要满足
醉酒驾驶这一前提条件,惩罚措施为判处
拘役,并处以
罚金;而对于后者而言,则主要取决于酿成的严重后果。若致人重伤、死亡或使
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
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则
量刑范围将扩大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当逃逸行为致使他
人死亡时,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此外,行为人还必须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受害者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误工费用、
残疾赔偿金等等。同时,其驾驶证也会被依法
吊销,并且终身不得再次获得
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