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利用赌博机进行的赌博行为构成
违法,其主要受到的
法律制裁以
治安管理处罚为主导。然而,倘若以谋求利润为目的,大规模招揽众人参与
聚众赌博或将赌博变作专职事业者,那么其行为便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赌博罪责。在治安管理处罚方面,通常会对相关人员实施五日以下的
拘留或处以不超过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而若情节恶劣程度达到较高标准,则可能被判处十日内至十五日期限的拘留,并加罚五百元人民币以上至三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至于涉及构成赌博罪责者,则应接受至少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戒,同时还需缴纳数额不等的
罚金作为
附加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充分考虑到涉及
犯罪事例的总金额、参赌人数、赌博行为发生的次数以及是否存在有组织性等各种关键要素来作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