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
刑法之中,并未出现过“故意
伤害罪”第十四条之规定。所谓“故意伤害罪”即是故意实施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益的行为,而对此类
犯罪行为的
定罪量刑重点在于对
被害人体所受伤害程度以及相关
犯罪情节综合考量。通常情况下,若仅涉及
轻伤受害者,将依法判处被告人最高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然而,如因伤害行为导致
受害人身心遭受重创,则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处罚;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当伤害行为致使受害人失去生命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
伤残时,被告人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在具体
量刑过程中,
司法机关将会全面权衡被告人的
犯罪动机、手段、危害结果、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