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公开且正式注册的棋牌场所之际,如若被发现存在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其经营者有可能将面对严格的
刑事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相关
法规,凡是以获得盈利为主要动机之一,组织大规模的赌博活动或者沉迷于赌博活动之中,均属于
违法行为,并且可能构成赌博罪。对于此类情况,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
罚金作为惩罚。然而,如果棋牌场所的经营者组织了超过三名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并且从中获取的抽头渔利金额累积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赌资总额累积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又或者参与赌博的总人数累积达到了二十人以上等情况,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开设赌场罪。在这种情况下,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到
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