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犬类间的相互争斗一般不需要牵扯到法律责任的判决。因为狗在法律框架下被定义为野生动物,其行为很难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直接的规范与制约。然而,若在打架过程中导致人类遭受身体伤害或者
财产损失,那么问题的性质便截然不同。例如,假如在冲突升级的情况下,某一方的狗脱离了主人的掌控,进而攻击并咬伤了无辜的路人,那么此种情形下,该狗的主人极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
侵权赔偿责任。此外,还需看是否履行了合理之管理职责,例如是否为狗配备了牵引绳,或给狗带上了嘴罩等。如果两方的狗主人均未能正确履行各自应负之管理职责,那么责任的分配可依据具体状况做出综合性的判断。总而言之,单纯地考虑犬类之间的打斗行为本身,通常是不受法律直接调整与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