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活动通常需遵循以下标准及要求:首先,律师必须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并携带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等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其次,律师需要严格遵守看守所制定的会见时间安排,通常情况下,需要提前进行预约。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禁止使用任何违规通讯设备等等。此外,律师在会见期间,看守所将派驻监管人员进行监督,但监管人员不得干预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正常交流。最后,律师应当如实向看守所登记会见人员的详细信息。然而,由于各地区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为了确保您获得准确的信息,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固安县看守所或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进一步咨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