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式各样的民间借贷
法律诉讼之中,通常采取两审
终审制原则。首阶段的审判主要由最基层的人
民法院依据相关
法规进行,也就是所谓的“
一审”。在这一阶段,如果原告对于判决结果未能满意,或者认为判决存在不公之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从而启动第二次审判程序,即“
二审”。二审作为最终审判程序,其所做出的
判决和裁定具有
法律效力,不可更改。然而,如果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确实存在错误,并且满足法定再审条件的话,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一审过程中,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事例,其审限一般设定为三个月;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事例,其审限则为六个月。同样地,二审的审限一般也是三个月,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