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关于
律师会见的次数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具体状况、
当事人的实际需求,以及律师为了全面深入了解事例,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求。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只要这种会见对于事例的顺利办理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体性维护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律师就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会见。会见的主要目的包括对案情的最新进展进行了解,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以及给予他们心理上的支持等等。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每一次的会见都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也要遵循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总的来说,会见的次数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真正关键的是如何通过会见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推动事例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