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
职务侵占罪事例中的
受害人或其
代理人委托律师的相关费用应由
当事人或其代表自行承担。这是由于律师服务作为一项专业化、市场化的行业,其本质上是由当事人根据个人利益及
诉讼需要主动聘请律师,随后与该位律师所在的律所达成协议,商量确定费用支付方式以及具体数额。尽管如此,在若干特殊的状况下,如果当事人之间早先已经有所约定,或者相关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的话,还是存在一些可能性让
败诉方承担
申辩方的
律师费用。举例来说,倘若在
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之间签署的契约已有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来承担对反方的
律师费;又如在涉及到
知识产权等特定领域的
侵权事例里,只要符合了法律设定的条件,同样也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责的。然而,若就是涉及到职务侵占罪这样的
刑事案子,通常得由当事人本人或其代表自行承担起律师顾问的费用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