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之下,依法应当遵循的处置程序的总体原则主要源自于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明确规定。在销赃金额大于
盗窃金额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依照法律制度通常将其认定为
盗窃罪并施以相应惩戒,而
犯罪数额的设定则以实际发生的
盗窃数额为准。对于销赃行为这一单独
犯罪行为而言,已经实实在在地触犯了我国
刑法中关于盗窃犯罪的掩盖、隐瞒以及获益行为的相关条文。但是,根据刑法学上关于罪数(犯罪的分类和数量)的基本理论,若销赃行为能够被盗窃罪所包含和吸收,那么在法律实务中仅仅对盗窃罪进行定罪
处罚即可。在
量刑环节,司法机关会全面权衡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主观恶性程度、以及该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若销赃金额与盗窃金额之间的差异较大,并且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在量刑过程中亦会酌情予以考虑。然而,总的来说,以盗窃行为及其涉及的盗窃金额作为主要的定罪量刑依据仍然是不可动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