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男方所背负的
债务是否由女方承担,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形。如果这些债务被认定为是
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女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那些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
借款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来确认此项债务;又或者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然而,如果男方以其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
债权人无法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女方就不需要对此类债务负责。因此,我们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于准确地确定债务的性质以及责任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