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对于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
欠条债务,其
法律诉讼时效的起始点是从
债权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正式提出诉求的那一刻,亦或是
债务人以明确清晰的方式表达出其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的日期来进行计算的。一般而言,虽然债权人有权随时敦促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但是依然需要给予债务人充分的准备时间以便其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务。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诉求之后,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偿还债务,那么自此便意味着法律
诉讼时效的起算,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限是三年。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此期间内,如果出现了债权人向债务人再次提出诉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特殊情况,那么法律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性地中止,并且从中止的那一刻起,法律诉讼时效的期间将被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