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制度之中,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将无法获得
假释的权利。这些限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累犯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
类别。累犯是指那些因为
故意犯罪而受到
法律制裁的人,在
刑罚宣告结束后或者得到赦免的情况下,再度在法定期限内触犯同种类型的罪行。其次,对于那些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参与有组织的
暴力型
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罪犯,他们同样无法获得假释的机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类罪犯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必须是故意犯罪,并且其所受的刑罚必须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程度。最后,对于那些曾经实施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罪犯,即使他们已经完成了刑罚的执行或者得到了赦免,只要他们在任何时间再次触犯上述任何一类罪行,都将被视作为不能够获得假释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