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普通朋友并无权利直接许可律师前往会见待审被告或被告人。然而,对于
刑事诉讼事件而言,
犯罪行为人的最
近亲缘关系人员(如婚姻伴侣、父亲母亲、儿子女儿、血亲同胞兄弟姐妹等),他们具有向律师
委派,进而赴案地探望被告人的权力。这其中,律师与被告人的会面,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为被告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然而,朋友并不被视为法定的最近亲缘关系人员,因此他们没有直接授权
律师会见的资格。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果朋友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材料,以证明他们与被告人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并且有必要委托律师会见,那么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他们也有可能获得这样的机会。但是,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而且审批的标准非常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