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
信用卡诈骗事件的司法解释中,所确立的
刑事审判立案基准线——5万元,特指该类
犯罪行为中涉及到的恶意透支部分。所谓恶意透支,是指金融机构的持卡者以
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和目标,超越国家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额度或期限透支个人信用账户资金,且在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正式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
违法行为。在此需要明确的是,此处所提及的5万元并非指全部
涉案金额,而是仅限于本金部分,并不包含因
逾期产生的利息、
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由发卡银行依法收取的相关费用。若恶意透支的实际金额达到了5万元及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则将被判定为“
数额较大”;而当其金额介于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时,则会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倘若其金额超过了500万元,那么就会被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不同的涉案金额,将会面临相应的
量刑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