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求偿方案中的计算基数实际上并未仅仅局限于
基本工资水平。其中,"N"代表的是
经济补偿金额,此项目的月度
工资额度依照
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薪酬进行核算,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及补贴等货币形式的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平均工资应为劳动者实际所得薪酬的均值。至于"+1"的部分,则代表着
代通知金的金额,其标准通常与劳动者在上一个月的工资水准保持一致。然而,若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收入超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立区域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对于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核定;同时,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也将按照同等数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