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职业活动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律师会见嫌疑人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倘若在此过程中律师未能与嫌疑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便有可能引发诸多不良的连锁反应。从严格的法律程序角度来看,这无疑将对深入理解事件的具体情节、做出精确无误的判断,乃至为嫌疑人提供有效可行的法律咨询以及辩护策略的设计制定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对于被告方
当事人而言,他们可能因此无法获得充足的权益维护,比如无法及时获取到必要的法律建议和心理援助,同时也可能使被告人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陷入相对被动的境地。在司法实践的实际操作中,如果律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会见嫌疑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作没有完全履行辩护义务,甚至有可能招致来自业界的纪律
处罚风险。然而,假如确实存在合适且合法的不能会见的情况,例如由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所导致,那就需要另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