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嫌疑人尚未被正式采取
逮捕措施之前,律师得以进行会见。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对于律师在
刑事事件调查阶段所拥有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之后,仅需凭借自身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正式委托书或者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便有资格与
涉嫌犯罪的
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律师在执行会见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看守所的具体规定。
律师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并全力以赴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当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等敏感信息时,律师可能需要获得
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会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