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面临
公司解散却未能进行
清算是种情况下,股东以及
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应适时利用法律措施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要举措是,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由特定人士组建清算小组展开清算工作。倘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债权人还可进一步主张股东对
公司债务负有连带清偿之义务。再者,就股东而言,如未能在法定时间内启动
清算程序,进而导致公司资产价值降低、流失、损毁甚至销蚀,那么他们便需在遭受损失的范围之内为
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公司的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遭遇遗失,致使清算动作无法正常进行,股东同样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综上所述,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
强制清算或是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能够有效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