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诈骗
罪名的
司法审判实践中,衡量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物亏损,往往是根据受害者的真实
经济损失予以确定的。所谓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这是由于实施诈骗行为这一事实本身直接引发的、与原来财产值相比较的金钱财富减少或者原本该有所提升却未能实现的那部分价值。然而,在某些情节较为复杂的事件上,我们还需要对各类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例如,如果受害者在遭受诈骗的过程中,自身亦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那么这就有可能对我们计算其实际经济损失的方法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对于那些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且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事件,我们应对其
诈骗金额进行累加计算。已经受到
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处罚的诈骗金额,同样应该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之内。总而言之,在具体事件中如何精确地计算出诈骗金额,这需要我们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