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领导赠送购物卡的行为是否构成贿赂,需依据具体情节综合分析判定。若馈赠购物卡的动机旨在获取不当或
违法的个人权益提升,如非法途径的职位升迁或者项目
招标成功等,同时所赠金额超出特定门槛,则此种行为常被视为贿赂行径。贿赂行为的定性要义主要聚焦于谋求不法利益的心理动机与赠与财产的价值规模。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即便未能实际获取上述目标性的不应得利益,只要存在为谋取此类非法利益而发生的
赠予钱财行为,便有可能构成
犯罪性质的
行贿罪名。然而,若馈赠购物卡仅仅源于正常的人际交往需求,且所赠金额微小,并无谋求不法利益之意图,那么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被视为贿赂。然而,在实践操作中,此类区分往往错综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情节及
证据材料进行深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