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侵占罪这一类型的
犯罪通常被视为自我
诉讼事件,这种事件的特性在于,原则上公安机关并不会出于自身权限而主动介入侦查过程中,并且也不会自行采取
拘押措施。然而,在特定且特别的情形下,假设
犯罪活动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应规定,那么公安机关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有可能根据该法律
法规,对涉案人员实施
行政拘留。侵占罪,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以
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通过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产、
遗失物品或者
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方式,从而达到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当受害者选择直接向法院提出
刑事自诉时,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
强制措施,那么他们可以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实施
拘留。总的来说,对于普通侵占罪这类事件,公安机关通常不会直接采取拘留行动,除非在涉及到与
治安管理相关的特殊情况下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