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看守所中
律师会见的时间限制是存在的。具体而言,每个会见的持续时间大约在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然而,这个时间长度可能因为地域差异、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事件的性质和复杂性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事件的复杂性较高或需要与嫌疑人进行深入的沟通时,经过看守所的批准,会见的时间可以适度延长。此外,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律师在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其会谈过程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律师与
当事人之间的交流能够充分且真实地反映出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总的来说,虽然律师会见的时间限制并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但是它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