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故意伤害的事件之中,即便
被害人的
医疗费用已经通过
医疗保险得到了部分补偿或报销,仍须考虑对其余未得以
赔偿的部分进行赔偿。医疗保险的赔付并不能替代或减轻
侵权者所承担的全面
赔偿责任。从严格的法律视角来看待,故意伤害无疑是构成
侵权行为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侵权者应当负责且完整地赔偿所有损失给受害方。值得指出的是,医疗保险的报销乃是建立在投保人享有权益以及社会保障体制基础之上的,其主要目的并非要免除侵权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事实上,当
受害人通过医疗保险获得部分的费用报销之时,其实际上是让
社会保险机构为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所谓的“买单”。但是,此种情况并不会影响到受害人向侵权者要求实质性的全额赔偿。总而言之,侵权者不可因为医疗费用已经通过医疗保险进行了补偿或者报销而拒绝向受害人赔偿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然而,在实际赔偿过程中,我们应该谨慎对待已经通过
医疗保险报销的那部分费用,避免受害人获得双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