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强制性的执法权力之一。在此,以位于我国南部的国际化大都市——
广州为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刑事拘留的时长通常不会超出14个自然日。然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屡次犯法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
犯罪嫌疑人,其
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最多37个自然日。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自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发放拘留证,并实际执行拘留措施之日起算。倘若在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经审查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那么将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
批准逮捕。反之,若上诉法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