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
刑事拘留至
判刑的所必须经历的程序与所需时间,并无明确的规定,实际上,亦不受制于固定的时间范围。通常而言,凡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将已遭到
拘留且正处于
羁押状态的人员进行
逮捕的,须得在拘留之日起的未来三日内,向相关的人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及批准申请。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流窜
犯罪、多次犯罪或
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及批准申请的时间,可适当予以延长,最多可达一至四天。而检察机关应在接收到由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请求信函之后的七日内,针对逮捕事宜作出批准或否定批准的决定。此外,逮捕以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若事件情节较为复杂,且在
期限届满时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机关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限再延长一个月。随后,相关事件会被转移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该环节中,检察机关对事件的
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事件则另当别论,可以申请延长十五日。当事件移交至法院审理之后,法院一般会在受理事件后的二个月内做出判决,最迟不应超过三个月。然,具体的判刑时间,还需视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等等因素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