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实施及其监管往往交由决定启动取保候审措施的机关负责。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皆有权力决定是否实行这一
强制措施。从实践角度来看,若事件尚处在调查阶段,那么公安机关将承担起执行取保候审的关键职责;反之,若事件进入了
审查起诉环节,那么此时则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执行取保候审;而当事件进入审判阶段后,人民法院便成为执行取保候审的主要机构。执行机关会对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遵守
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同时,如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也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