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审判程序之中,当
被害人或其
家属委任律师后,被指派的律师通常应在完成委托手续的 48 个小时之内与其委托人(即被告人)进行首次会面交谈。然而,实际的会见时间将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如事件的繁琐复杂性、
拘留机关的工作计划以及其他相关原因等等。若遇到具有重大复杂状况的事件,有可能导致律师与被告初次交流的时间略显滞后。然而,作为负责任的专业律师,他们会尽力与所有相关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并进行有效协调,以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深入交流,充分了解事件实情,以便为被告提供优质且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辩护方案建议。总而言之,律师们将会竭尽全力在合法、规范的准则之下,采取最有效率的措施,尽可能地缩短会见被告人的时间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