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有关
加班费用的核定与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每日正常工作时长的延长,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其薪资标准的至少百分之一百五十作为报酬补偿;其次,当员工的休息日被安排工作而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补休机会时,企业应付给员工相当于其薪资标准的至少百分之二百的报酬;最后,若遇到
法定节假日被要求继续工作的情况,企业同样应按照不低于员工薪资标准的百分之三百给予相应的报酬。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工资”均为员工正常工作期间所得的
基本工资金额,并不包含任何形式的
加班薪酬、津贴、补贴等额外收入。同时,企业也严禁以调休等非现金方式代替法定节假日的
三倍工资待遇。如遇企业未能依照相关
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的情形,员工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