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
民事诉讼法制度下,
起诉人向司法机构提交的事件相关
证据资料,其数量原则上应为被告方人数再加上一份。举例来说,若被告仅有一位,那么通常情况下,起诉人需要准备两份证据材料,其中一份将被提交至法院,而另一份则需要送达到另一方
当事人手中。值得强调的是,所提交证据必须具备明确性、完整性以及真实性的特点,并且能有效支撑起原告一方的
诉讼主张。然而,针对关键性证据,我们强烈建议您准备原始凭证以便法院进行审查与核对。此外,若您手头上的证据资料较为丰富,为了便利法院进行审查,同时也便于被告方提出质询,我们建议您编制详细的证据清单,列举出每一项证据的具体名称、出处、主要证明点等信息。总的来说,提交给司法机构的证据材料,都必须严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制度流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