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遭遇被告
欠债不还且拒绝接受法院
传唤之情势,法院常会依法采取其他送达方式以确保
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例如公告送达。在相应的
公告期结束后,便被视为已经送达给被告本人。若在此期限内被告未有正当理由出庭应诉,那么法院有权作出
缺席判决。在这个过程中,身为原告方的您应有意识地搜集并妥善保存所有关于借款事项的
证据,包括借据、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各种聊天记录等等。与此同时,务必向法院详细阐述借款的具体情况及您所主张的权益要求。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您所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对事件进行深入审查和公正裁决。若最终判令你获得
胜诉,然而
借款人仍然未能履行偿付义务,这时你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借助于法院的力量,你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资产等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