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所引起的对无法继续工作的人员的
赔偿问题颇为复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首要步骤在于核实拆迁与员工无法继续工作是否构成明确的因果关系。如果真的因为拆迁导致员工原有的工作场所消失无踪且他们所就业的公司解除其
雇佣合同,那么这些员工们很有可能因此而得到一定程度的
经济赔偿。具体的
补偿金额往往会根据员工在所在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服役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然而,如果上述情况源自于自主经营商业门店的业主因拆迁缘故失去营业机会,我们还需要查看相关的
拆迁协议中是否有关于补偿的具体条款和规定。倘若协议中确实未曾提及,那么他们此时便有资格要求获得诸如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赔偿,具体的
赔偿金额则需要视经营状况、政策
法规以及当地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裁量。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如若仅仅由于个人的主观意愿,即自己不想工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便很难甚至几乎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