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律师在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交谈之际,公安人员理当避开现场。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事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侦查机关有权派遣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会见权给予了充分的保障,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倘若侦查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派员在场,这将有可能对律师会见的实际效果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如果您在律师会见过程中遭遇公安人员不当在场的情况,请务必及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