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遭受
拘留的被告人均享有会见律师的权利,然而,他们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遵守必须的流程。拘留形式大致可划分为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三种。在行政拘留的过程中,会见的规则相对于其他两种方式要更加地宽松。相比之下,刑事拘留则更为严谨,律师的会见请求需要先提交给负责侦查此案的机构进行审核,该机构将基于事件现状在短短的48小时之内做出是否批准会面的决定。至于司法拘留,其持续时间通常较短,所以在这个阶段发生
律师会见事件的可能性较低。但是,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拘留,如果出现了对侦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或可能导致国家机密泄漏等法定因素,
侦查机关有权暂时拒绝律师的会见要求。总体而言,能否成功会见律师需要结合具体的事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