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大部分情形下允许律师仅进行一次面见
当事人的操作。然而,具体的可能性仍需结合事件本身的性质、所处的调查阶段及相关执法机构的规定加以考虑。总体而言,在大部分
刑事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将可能受限于特定时期及情况,但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律师仍然有权安排一次单独的见面。然而,在
民事诉讼领域中,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次数与方法则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这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实际需求及其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但是,如果事件涉及到国家安全、重大秘密这类特殊情况的话,律师的会面可能需要经历更为严格的批准流程。综合来看,在合法合规且遵循适当程序的基础上,律师单独会见当事人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