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当用人单位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并导致
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自然终止时,员工有权要求获得双倍
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如何定夺,具体标准如下:
劳动者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即可享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则可视为一年
工龄;倘若在这之前,或者连六个月都不足,那么将只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补偿。而工资的核算标准为,是劳动者在结束
合同关系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对于双倍经济补偿金来说,也就是在前述确定的经济补偿金额基础之上再乘以2。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劳动者在该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置有区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当年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将按照这个标准再乘以3进行相关补偿,不过此类补偿的
有效期最多不会超过12年。